霍克海默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17页(891字)

【生卒】:1895—1973年

【介绍】:

德国着名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创始人。出生于斯图加特。早年曾在慕尼黑、弗赖堡等大学上学,获博士学位后,在法兰克福大学任教。1930年就任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所长,重新修订了该所的研究方针,主持创办了《社会研究杂志》,吸收了一批年轻学者参加研究所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随研究所迁居美国,1950年返回西德,任法兰克福大学校长。

霍克海默把哲学和社会学结合起来,对当代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进行了综合性考察,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他将“批判理论”作为克思主义的代名词,阐述了“批判理论”和资产阶级“传统理论”的区别,联系反对法西斯主义,对传统实证主义社会科学进行了批判,认为实证主义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同现存秩序苟同,是非批判的顺从主义。而马克思主义的主导思想就是批判,主张彻底否定资本主义,只是由于片面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忽视人的主体性,而日益变成了封闭体系,失去了生命力。他提出“批判理论”就是为了纠正马克思主义这一缺陷,恢复其本质。他宣称“批判理论除对废弃社会不公感兴趣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但是,他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却极其模糊,除了从抽象人道主义出发谈论一顿“普遍的自由和快乐”之类的言辞之外,并没有提出引人注目的东西。他抹煞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把当时苏联和希特勒政权相提并论,统统称为“独裁国家”,把法西斯主义的产生看作是“启蒙精神的自我摧毁”,对科学技术进步表现了一种悲观主义情绪。随着历史的推移,他由原来的激进立场逐步转向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以至最后公开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声称自己依附于“最文明的欧洲国家”,反对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极权世界”。在1966年,他还要人们“认真看待”所谓“黄种人的威胁”,指责60年代末爆发的青年学生运动是“假革命”、“新恐怖主义”,攻击马克思主义者不理解平等和正义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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