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彪西普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30页(1032字)

【生卒】:公元前410年—公元前338年

【介绍】:

古希腊哲学家、早期学园派的主要成员之一,柏拉图的外甥,为学园的创立和发展作出过贡献。柏拉图逝世以后,继承遗训掌管学园达8年之久,直至去世。斯彪西普是柏拉图的忠实门生,但在柏拉图晚期学园内部关于理念论的争论中提出过自己的观点,是这场争论的关键人物。他撰写过大量的论文和对话。第欧根尼·拉尔修在《名哲言行录》中列举过他的30本代表作,但都已佚失。我们对他的理解依赖于亚里士多德、普罗克洛斯、辛普里丘等古代学者对他的观点的转述、摘引和评论。

认识论:斯彪西普对柏拉图的辩证法十分了解,并作过专门研究,他试图用“辩证的方法”——二分法去研究生物学和心理学。他指出过定义法的局限性:定义的目的是使被定义的对象与其他一切事物相区别,一个完善的定义必须说明这种区别,然而,人们若不能掌握所有的区别,定义就不可能是完善的。他也研究过知识理论,对直觉和推理作过描述和区分,认为在认识中,理智能直接达到某些对象而无需思想过程,就像视觉器官能直接看到可见物一样,但理智对另一些对象不能直接领悟,需要用推论来逼近这些对象,追溯它们的踪迹。

本体论:斯彪西普原本信奉柏拉图的理念论。在柏拉图晚期,理念论的缺陷日益暴露,斯彪西普主张用“数”取代“理念”。数既是数目,又是事物的本原。一是始基,是起点;十是圆满。实体是多。善、美等实体皆由一中派生。一切存在于永恒之中。就这一点来看,斯彪西普的数实际上是柏拉图的理念的代名词。他的观点受到亚里士多德的批判。

伦理学:斯彪西普写过一系列伦理学着作,讨论过正义、友谊、财富、快乐等伦理学范畴。快乐是学园讨论的热门课题。在这个问题上,他反对亚里士多德、欧多克索斯的观点,强调中间状态的存在。他认为:快乐是善、痛苦是恶,但快乐并非只与痛苦相对立,不同的快乐也有可能是对立的,不同的痛苦也有可能是对立的。世界上还存在着既非快乐亦非痛苦的中立状态,快乐和痛苦都分别与这种中立状态相对立。在任何相对的伦理范畴之间都能找到这种中间状态。

斯彪西普的哲学独创较少,在哲学史上影响不大。但由于他掌管过学园,研究柏拉图主义的源流必然会涉及这位早期学园派向中期学园派的过渡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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