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效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05页(595字)

亦译“实用化主义”。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由于不满意詹姆士等人的实用主义而为自己的哲学另创造的名称。“实效主义”一词既代表着皮尔士的整个哲学思想,又标志着他的哲学同其他人的实用主义的区别。

在本体论上,实效主义没有像其他实用主义那样把宇宙视为一个无所不包的经验整体,而是既承认实在不以任何个人的意见为转移,又认为实在的确定取决于它引起的实际效果,唯一的效果就是信仰,实在依赖于信仰。

在认识论上,实效主义主要是一种意义论,它的实用原则,即概念的意义取决于概念的实际效果,主要用于澄清概念的意义。而在其他实用主义那里,实用原则是适用于一切哲学问题的原则。在真理问题上,实效主义主张多元论的真理观符合说、极限说、一致同意说和信仰说在其中都有一定的地位,而且较少功利主义的色彩。

而其他实用主义则把真理当作工具,主张有用即真理的功利主义真理观。在方法论上,实效主义虽然承认固执的方法、权威的方法和先验的方法在确定信仰上都有一定的作用,但认为最合理的方法是科学的方法,而科学方法的基本假设就是承认存在着不以人的意见为转移的现实事物。而詹姆士等人的实用主义的方法则是不顾行动由以出发的客观条件,只注重实际效验的盲动方法。这些差异表明,皮尔士的实效主义只是实用主义一种特殊的类型,蕴含着实用主义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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