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州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6页(271字)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除京师附近七郡外,分全国为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朔方十三监察区,各置刺史一人,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州。武帝征和四年(前89),又于京师附近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翊)、三河(河内、河南、河东)及弘农七郡设置司隶校尉部,性质略同刺史部,长官称司隶校尉。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一年(35)将朔方并入并州,献帝建安八年(203)交趾改称交州,加上司隶校尉部仍合称十三部或十三州,逐渐变成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并设立固定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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