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仞、寻、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783页(418字)

周代及其以前长度单位名。我国上古时代,长度通过人体手足及动作测量。《说文·尺部》:“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据《说文·寸部、尺部》载,“八寸谓之咫”,“十寸为尺”。《小尔雅·广度》:“四尺谓之仞,倍仞谓之寻(八尺),倍寻谓之常(十六尺)。”寸、咫、尺、丈、寻、常、仞都是周代及以前长度单位通用名称。“仞”长说法不一,除1仞为4尺外,尚有1仞为7尺或8尺之说。周代及其前又有非通用长度单位名称:墨、端、两、匹。“五尺谓之墨,倍墨谓之丈(10尺),倍丈谓之端(20尺),倍端谓之两(40尺),倍两谓之匹(80尺)”(《小尔雅·广度》)。至汉代以后,除寸、尺、丈外,其它长度单位名称废弃不用。从汉代起,长度单位为分、寸、尺、丈、引“五度”,进率均为十。自清代起,分之后加厘、毫亦为十进率。丈之前加里,1里为189丈。长度单位便统一为毫、厘、分、寸、尺、丈、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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