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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475页(979字)

指一定时期流动资金完成某一循环阶段或全部循环过程的累积数额。流动资金完成循环,是以完成本循环阶段或本次循环过程向下一阶段或下次循环过程的过渡为标志的,是周而复始进行的,每完成一次循环,都会产生一个过渡额,一定时期内过渡额的累积数,叫做该时期的流动资金周转额。反映一定时期利用流动资金所完成的工作总量。

一定时期流动资金周转额与该时期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有直接的关系,用公式表示如下:

流动资金周转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周转额,按完成循环阶段的不同,分为阶段周转额和总周转额。流动资金阶段周转额,是从流动资金循环过程的各个阶段来观察的,指一定时期流动资金完成某一循环阶段向下一阶段过渡的数额。储备资金以材料耗用总额作为本阶段的周转额;生产资金以完工产品工厂成本作为本阶段的周转额;成品资金以发出产品总成本作为本阶段的周转额。流动资金总周转额,是就全部流动资金,从整个循环过程来观察的,它是指一定时期流动资金完成全部循环过程向下一循环过程过渡的数额。流动资金从货币形态开始,通过供应、生产、销售各阶段,依次转化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各占用形态,最后回到货币资金形态,完成一次循环。在这里,货币资金形态,既是终点,又是起点,流动资金完成整个循环过程的标志,是实现销售并收回货币资金。总周转额的选择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以销售成本作为总周转额,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销售收入作为总周转额。前者认为,销售成本作为简单再生产的补偿尺度,在产品销售以后,要从销售收入中收回,并回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继续参加企业的生产周转。销售收入超过销售成本的部分是企业盈利,不属企业的流动资金垫支,也不参加流动资金周转,总周转额应是销售成本。后者认为,任何企业不仅要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还要为社会提供盈利。企业资金循环,既要补偿生产中的耗费,又要保证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得以实现,流动资金既服务于简单再生产,也服务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流动资金总周转额,不仅要反映垫支资金的周转,而且要反映新创造价值的周转。现行制度规定,计算流动资金总周转率指标时,以销售收入作为总周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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