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14页(467字)

是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对象各种因素间相互关系发展变化规律的理论。它是思想政治工作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是客观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方式和方法等都要依据对象的特点来制定,并且对工作对象各方面因素发生作用的规律有深刻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工作对象在体(个人、众人、集体)、位(相对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地位、职业分类、不同的社会角色)、质(思想观念、性格气质、文化素质、心理状态)、势(精神状态、运动前进方向、趋势)、态(行为特点、思想与行为关系特点、思想活动频率、速度)等五个方面的变化与发展。此外,还包括对工作对象其他一些因素的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理论是思想政治工作学的基础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学的整个方法论体系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理论对对象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象的身世、家庭、个人经历;第二,对象的主要社会环境,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经济、思想、心理等方面的情况;第三,对象与主体的关系,包括印象、威信、关系性质、类型、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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