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69页(372字)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事物的多样性,就是事物之间的质的差别的表现。量是事物存在的规模和发展的程度,是一种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辩证统一,事物的质以一定的量为自己存在的条件,事物的量又受它的质的制约。只有全面地把握事物的质和量的关系,才能正确认识事物。

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反映质与量的统一。在这种界限内,量的增减不会改变事物的质。但是量变积累结果,总要超出这种界限,发生质变,破坏原来的度而建立新的度,一事物就转化为他事物。掌握事物的度,既要注意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又不能把事物的度绝对化,还要创造一定的条件促使事物超出它原有的度,发展为新事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