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40页(1089字)

是关于干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和管理原则、方法的制度。建国以后,为了适应干部队伍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和健全了各级干部管理机构,划分了分级管理干部的权限,明确了管理干部原则,制定了管理方法,逐步形成了党的干部管理体制。刘少奇同志1953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从最初级到最高级的每一个干部,都要有一定的机关来管理,党除管党员干部外,对于非党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其他问题,也必须发表肯定的意见,对非党干部也要间接地或直接地予以管理。党的干部管理体制的确定,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的某些方面已不适应新的形势。这种不适主要表现:一是党委对干部的管理包揽过多,党政分工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二是中央及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数量偏多,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上级机关忙于日常的干部任免、调配的具体事务,不能集中更多精力加强干部政策的研究和工作指导,影响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发现人才;下级机关缺乏管理干部的自主权,不能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配干部,不利于加强它们管好干部的责任心和发挥积极性。三是管理办法过死,没有建立分类管理干部的制度,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管理各类干部,不利于开阔视野,发现人才和合理使用人才。四是干部调配制度单一,干部“部门所有”现象严重,不能根据事业需要合理流动,造成人才的积压和浪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着手进行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提出了对干部要管少、管活、管好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精神,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调整了干部管理范围,减少了管理人数,加大了下级机关管理干部的权限,提高了他们管好干部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干部的自主权,厂长有权任命工厂的中层干部,有权根据企业的需要聘用干部。这些都对经济体制改革起了促进作用。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党的十三大精神的贯彻,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要随之深化。这就是对干部队伍明确区分若干类别,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划分党委和政府管理干部的权限和范围;制定党委、政府、群众团体等系统管理的干部职务序列;制定国家公务员条例、党务工作人员条例等法律和规定,使干部管理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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