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45页(613字)

指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组织法,明确规定行政组织设置、职责、权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任免、培训、调转、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退职、人事管理机构、人事监察和申诉控告等;有关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行为准则、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监察的法律规范等。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最庞大的独立的法律门类,它所涉及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即国家行政管理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之间及其各自内部的行政法律关系。

我国行政管理范围广泛,全国各地情况各异,而且可变性较大,因而很难制定出一部统一的行政管理法典。所以,我国的行政法,将由成千上万个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组成。众多的行政法律规范互相衔接、配套,有主有从,构成具有中国特点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行政法律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和行政管理的实际,行政法律规范,通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命令和决定、党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群众团体联合发布的行政法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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