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68页(595字)

是根据不同的联系划分人才的结果。划分的方法多种多样,通常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第一,依据人才成才与成功的程度划分,把人才划分为“显人才”、“准人才”和“潜人才”。“显人才”指那些创造性劳动成果被社会承认,并正在发展的人才。“准人才”是指那些基本具备人才要素,但还没有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人才。“潜人才”是指那些虽已取得创造性成果或具备非凡能力,但没有被社会公认的人才;第二,依据人才的贡献大小、成功状况划分。把人才分为“一般”、“杰出”和“伟大”几类。一般人才指对社会贡献较大的人才。杰出人才指对社会贡献杰出的人才。伟大人才指对社会做出划时代贡献的人才;第三,根据人才见长的专业和职业来划分,可把人才分为政治型、经济型、军事型、科学型、技艺型、教育型、文学型、体育型;第四、根据人才才能显示特点,把人才划分为早熟型、多才型、高产型等。早熟型人才,指人才的才能显露较早的人。多才型指能在多种领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取得成果的人。高产型人才,指进行创造性劳动,取得成果多、贡献多的人;第五,根据人才的思维特征来划分,把人才分为艺术型人才和逻辑型人才。艺术型人才是习惯于运用形象思维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人。逻辑型人才是习惯于通过抽象思维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人。此外,还可以按气质、能力、性格、专业性质等多方面进行划分。人的特点是多方面的,人才的划分也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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