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63页(348字)

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的族制系统。是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在中国,到周代与嫡长制结合,渐趋完备。周天子的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定为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也是政治上的共主,掌握国家的军政大权。天子的庶子有的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诸侯的庶子有的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为宗子,掌握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成员。如此一分、再分、三分,则全族的系属分明,权位定,亲疏分,政治经济的势力随之有别,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各事因而定制。这种制度后为地主阶级长期利用,使政治文化的统治伦理化,借以巩固封建地主阶级专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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