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59页(669字)
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因地制宜地规划、组织、进行的农业生产。是在高能量投入的石油农业面临危机的情况下,由传统的有机农业和现代无机农业实现最佳结合而新兴起来的一种新型农业。是目前解决农业环境污染,促使农业生态系统持久发展,确保农业丰收的良好途径。生态农业与传统农业区别在于:(一)生产内容上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二)生产领域立足于全部土地、空间;(三)生产结构、产品布局都做到因地制宜,和当地环境条件相适应;(四)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的利用做到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五)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不能超过资源的可更新能力,做到增殖和抚育,实现永续利用;(六)在能量和物质利用上做到有取有补,保护生态平衡。并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能、沼气等无污染的新型能源,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太阳能的生物转化率。生态农业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研究。1969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各国首先提出进行生态农业的研究。目前美国已有2万多个生态农场遍布全国;到1985年为止,西德全国已建立了1万多个生态农场。荷兰、瑞士、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印度的生态农业研究都有较快的发展。我国从80年代开始重视研究生态农业的理论和实践。1985年第三次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在全国推广生态农业的建议,每个省市都要搞。目前世界公认的生态农业建设的典范是菲律宾的马亚农场。中国广东省顺德县的桑基渔塘、北京市大兴县留民营的生态农业在世界上也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