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业的方针和任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79页(628字)

我国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也是社会主义商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发展经济”,就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化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发展和它们相适应的内外贸易、金融事业和各项服务事业,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供给”,就是要保障现代化生产和建设所需要的物资和资金,保障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国防与行政管理的需要。这个方针,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阐明了发展经济与保障供给的辩证关系。

社会主义商业,要坚持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商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离开生产,商业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商业工作人员必须牢固地树立为生产服务的思想,通过购销活动,积极做好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工业品的推销工作,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商业部门还必须根据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积极组织货源,把数量充足、质地优良、价格合理、花色品种齐全的商品,及时供应给广大消费者。

社会主义商业工作,要有鲜明的政治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商业部门要从市场需要出发,帮助生产部门生产更多更好的适销对路的商品,促进生产的发展;商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文明经商,处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商业工作扎根在群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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