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车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8页(478字)

美国华侨集资在广州创办的电车公司。1918年广州市政公所成立,决定招商承办行驶电车,许以专利。1919年美国华侨伍学熀、伍籍盘等人组织公司,向市政公所取得行车专利权。行车路线范围,以广卫路省长公署作中心,向外伸展10公里为限,专利期限20年。行车种类分为电车和公共汽车2种。伍籍盘等人获得行车专利权后,即往美国向华侨和香港人士集股180万元,并在香港成立董事会,推伍学熀为总经理,伍籍盘为经理。在广州设办事处,由伍籍盘主持,办理一切业务。第一期工程,先建原广九车站起经越秀南路、万福路、泰康路直达一德西路的铁轨。在电车尚未行驶前,先走公共汽车。1921年广州市政公所改为市政厅,孙科任市长,因拆城筑路需用大笔经费,向该公司借款40万银元,使公司建路陷入困难。后孙科他调,林云陔任市长,以电灯、自来水和电车皆属公用事业,应由政府经营为词,着令公司停办。公司全部业务宣告停顿,原拟行驶电车的目标始终未能实现。在日本侵占广州期间,公司原已铺设的电车铁轨,被汪伪公务局拆除净尽,其他器材也被日军抢光,公司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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