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限制东方人入境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48页(188字)

巴拿限制东方人移民法令。1926年9月由巴拿马国会通过。主要内容:限制华人、叙利亚人、印度人、土耳其人及黑人等移居巴拿马;停止发给旅巴华人等回巴护照;非法入境者罚款500元或做苦工1年,然后驱逐出境;轮船非法运载华人入境,除罚款外,强令其将所载华人运回;凡已旅居巴拿马的华人要实行登记并领取证件,否则罚款后应立即补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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