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工事务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05页(203字)

中国政府专责监督华工的招募及保护事务的机构。1917年9月20日,中国政府公布《侨工事务局暂行条例》,设置侨工事务局,直隶于国务院。设局长1人,委员6人,由国务总理于外交部、内务部、农商部职员中选派。首任局长为张弧(1875—?)。因事务需要,可在各省设侨工事务分局(共成立有直隶、江苏、广东等省9个事务分局),设正、副局长,处理各省华工的招募及保护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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