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八八八年排华法案
书籍:世界华侨华人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00页(273字)
又称参议院第三三〇四号法案。美国排斥华人法案。1888年7月由俄勒冈州参议员多尔夫(Dolph)提出,8月8日获国会两院通过。9月13日由克利夫兰(Stephen Grover Cleveland,1837—1908)总统签署生效。主要内容为同年3月中美双方代表签署的一项条约的条款,规定完全禁止华工入美20年。凡离美华工,须在美国有合法妻子、子女、父母,或价值1000美元的财产,始能向海关申请获得一年内重返美国的证件。但在当时种族主义排华情绪的影响下,美国很快就通过了更为苛刻的*斯科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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