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42页(389字)

中国各界归侨代表的第四次全国会议。1989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代表800名,其中港澳代表26名。在开幕式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致词,张国基作题为“在改革开放中再创侨联工作新业绩”的工作报告,国务院侨办主任廖晖宣读了表彰980名优秀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和企业家的决定。江泽民、万里、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吴学谦、叶飞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全体代表。大会总结研究了侨联的工作,修改章程,选举新的领导机构。第四届全委会委员289人,其中常委49人。名誉主席:张国基。主席:庄炎林。副主席:王汉杰、王宋大、王善荣、庄世平、庄明理、萧岗、陈明、陈宗基、陈兰通、林水、罗豪才、蚁美厚、徐发淦、郭瑞人、黄长溪、黄其兴、黄军军、廖灿辉等18人。秘书长:黄军军。此外,还有顾问30人,名誉委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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