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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94页(4563字)

【生卒】:252—312

【介绍】:

西晋哲学家。字子玄。河南人。在魏晋玄学家当中,郭象的才学与名声很高。“少有才理,慕道好学”。能清言,“语议如悬河泻水”,滔滔不绝。托志《老》、《庄》,尤善《庄子》,其《庄子注》,最有清辞遒旨”,因此当时人都称他为“王弼之亚”。早年闲居,后应召任司徒椽、黄门侍郎等职。官至太博主薄。着作主要有《庄子注》,是在向秀《庄子隐解》基础上“述而广之”而成。此外还曾着《论语体略》、《论语隐》、《老子注》等,均佚。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主张名教与自然同一。认为“仁义”即人性,安其性则“仁迹行焉”。认为“尊卑之序”是自然而然,“君臣上下,手足内外”都是天理,“任自然”便是“任名教”。显然,这是合儒道为一,调和名教与自然的矛盾,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人学思想与其哲学体系相联系,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命题,承认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反对执守过时的礼法制度,“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由于受庄学的影响,在人的认识能力方面,郭象抹杀了人与物的区别,主张人要像草木一样无心,“人皆自然”,故治乱成败皆出于“自然”,人为也是自然,这样“天人”完全合而为一,在认识论上表现为消除主观与客观的差别,企图把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消融在客观当中,从而导致“捐聪明”“弃知虑”的蒙昧主义。在人性理论上亦受庄子影响,同时吸收了儒家学说,表现为儒道调合的立场。

(1)死生者,日新之道 郭象认为,万物都是不停地发展变化的,天地间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他说:“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人作为万物中之一物,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人之生,若之过肆耳,恒无驻须臾。新故之相须,不舍昼夜也”。由此,他认为,从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而现在的我又与时间一起飞逝,因此人的一生不可能保持不变。此即:“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守故哉?”既然如此,人的生死之变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如同春夏秋冬四时更替,死生也是要更替的。“死生者,无穷之变耳”,“变化日新,未尝守故”。如果没有死生的更替,也就不会有“变化日新。”所以郭象说:“死生者,日新之正道也”。既然“天地万物变化日新”,“死生者,日新之正道”,人也就不必为死生之变而大惊小怪,要顺应事物的变化,“涉新而不愕,舍故而不惊”,“游于变化之途,放于日新之流”,“达死生之变”,达到“与化为体”的境界。

(2)独化于玄冥之境 “独化”足郭象思想体系的一个核心概念。郭象认为,天地万物之生化都是自己而然,非有使然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物各自造”不仅否定了造物主的存在,而且认为事物之间也不存在任何联系。所以又叫“无待”。郭象说:“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这里,“独化”的确切含义是说万有独自变化,个别存在物不依靠任何自身以外的力量而存在。即事物的生化是无条件、无原因的。如果硬要寻求事物生化的条件和原因,那么必然要推至条件的条件、原因的原因,以至于无穷,最后还是“无待”。郭象认为,事物间表面看来似乎有着某种联系,实际上那只是一种“玄合”。“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生死亦然。死是独化而死,非生者生此死。“独化而足。死生各自成体”。他把这一思想运用到人学领域,主张“人性自足”说,即人性是自然给予的,因此不须再填加任何外部条件,只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则无论圣凡贤愚,桀纣,便都可“自足其性”,都可得到精神上的自由。

(3)仁义即人性 郭象认为,天地万物都各有自己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事物自身所有,不是外力所授。此即所谓“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这正是其“独化”论思想在人性问题上的具体应用。在郭象看来,事物之间所存在的差别正是由事物的“性”所决定的。人也有自己的规定性,“仁义”就是其中的一个内容。“夫仁义者,人之性也”。这也是天性所受,不可没有的。郭象把“仁义”纳入人性之中,是要为其名教即自然的政治理论提供人性论基础。郭象认为,“性之所能,不得不为也;性所不能,不得强为”。对于性要“从而任之”。既然仁义为人性中所固有,那也就要顺从“仁义”。“夫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但当任之耳。恐仁义非人情而忧之者,真可谓多忧也”。郭象认为只要“顺性”,则“仁迹行焉”,不需要“横共嚣嚣,弃情逐迹”。弃情逐迹反而会导致“伪”,使仁义不真,礼乐离性,“徒得形表而已”。这是违反人的自然本性的。郭象的这一说法,无疑是将仁义等道德范畴等同于“自然”,合儒道为一,合自然与名教为一。从人学理论上说,这一思想是把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合而为一,从而泯灭二者的差异,在人性理论上是一种倒退。

(4)人性有变 郭象主张“天地万物,变化日新”,因此也主张“人性有变”。郭象正是以变化的观念解释他所谓的”人性即仁义”的命题。他认为:“夫仁义者,人之性也。人性有变,古今不同也。”这是说,仁义虽为人性,但人性是有变化的,所以虽同为仁义而古今已是不同的仁义。因此不能滞守一方,“若滞于一方则见,见则伪生,伪生而多责矣”。在郭象看来,“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至焉”。古今仁义不同,所以以往关于仁义的理论和规范也不再能适合今天的仁义,因而要“绝学任性,与时变化”。郭象认为“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当其时而用之则西施也,时过而不弃,则丑人也”。所以要“时移世异,礼亦异变”。这是由郭象“仁义即人性”和“人性有变”而得出的必然结论。

(5)“自足其性”的逍遥论 在庄子哲学中,逍遥必须“无待”。郭象不同意庄子的观点。认为逍遥就是“用其本步而游乎自得之场”。只要能足其性、得其宜,就可以逍遥自得。“物各有宜,苟得其宜,安往而不逍遥也。”此所谓“逍遥”指精神不受牵累,从而得到自由之谓。郭象以“足性”为逍遥,实际上是主张“顺性”、“安命”,不要瞀求性分之外的事,安于本性,不假外求,精神就不会受到干扰,从而得到自由。怎样才能安于本性呢?郭象认为,“与物冥而循大变者”固然可以“无待而常通”,而有待者只要所待不失,也能够“同于大通”。这就是说,人的各种活动要与自然相契合,遵循事物变化的规律,就可不须任何条件而与自然沟通。即使需要一定的条件(有待),但在思想上不以条件为束缚,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性分的现定,那么也可以“同于大通”。无待与有待之间是没有区别的。至于有待之“巨细”,就更不足为别。因此,“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也不必“羡于天池”。只要各足其性,虽小大有殊,但“逍遥一也”。如果“营生于至当之外,事不任力,动不称情”,大鹏企图决起而飞,小鸟幻想搏扶摇而上九万里,那就都不能逍遥自得。郭象的“自足其性”的命题,是要人们在自身所处的环境内,自足其乐,不务外求,即强调“用其分内”,“因其本性”,这样都可以得到自由和快乐,反之则会败身伤性。由此倒向自然命定论。

(6)“游外冥内”的圣人观 郭象认为,所谓无为并非什么事情也不做,而是要各安其性,各任其所能。“足能行而放之,手能执而任之,听耳之所闻,视目之所见,知止其所不知,能止其所不能,用其自用,为其自为,恣其性而无纤介于分外,此无为之至易也”。根据这样对无为的界定,郭象提出“圣人虽在庙堂之上,而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的观点。“庙堂”,指古代天子议政的地方,此处可引伸为政治活动。“山林”,引伸为悠游无为和精神活动。在郭象看来,从事政治活动和保持一种逍遥自得的精神境界二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因为庙堂之上便是圣人的“自得之场”,圣人在庙堂之上就是恣其性,任其能。这便是无为。若性当在庙堂而硬要“拱默山林”,那反而是有为。能安其性、任其能就是“游外与冥内”。“游外”指游于世俗之外;“冥内”,指与世俗之内的活动相协契。在当时一般名士的心目中,“游外”之士远离世俗方为崇高,但郭象却认为二者不能相离。他说:“理有至极,内外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见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一般人看见圣人“戴黄屋,佩玉玺”,便认为这些会扰乱圣人之心;看见圣人“历山川,同民事”便认为会“憔悴其神”。这都是从性外来看的。如果从性分之内来看,则“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这就是“至至”,至至者不亏”这就是“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郭象“游外与冥内”的圣人观是其调和儒道、调和名教与自然政治主张的具体反映。

(7)“安分”、“顺命”的人生论 郭象认为,事物的“自性”是事物生化的根据,决定事物生化的必然性。这种根据既非造物主所决定,也不是事物有意为之,而是自然而然,不得不然,是“掘然自得而独化”的。“一生之内,百年之中,其坐起行止,动静趣舍,情性知能,凡所有者,凡所无者,凡所为者,凡所遇者,皆非我也,理自尔耳”。因此人只能“安时处顺”,“安其性命”。“知其不可奈何者命也而安之,则无哀无乐,何易施之有哉?故冥然以所遇为命,而不施心于其间,泯然与至当为一,而无休戚于其中,如果能“足于天然”,“安其性命”,则可与天地并生,与万物同得。如果不能安时处顺,而要探求变化,“当生而虑死,执是以辩非”,那便是“逆计之徒”。逆计之徒施心于是非,务命之无奈何,故不能逍遥自得。郭象主张“安分”、“顺命”,要人们完全服从自然的支配,但由于他对人的“性分”、“性命”并未作具体的界定,所以便为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保留了地盘。

(8)自然即名教 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是魏晋玄学要解决的一个难题。郭象认为名教与自然本身是一致的,同一的,因此不存在二者的对立和本末的问题。郭象把君臣上下、尊卑贵贱、仁义礼法都归为“天理自然”,认为“尊卑先后之序,固有物之所不能无也”。像“天之自高,地之自卑,首自在上,足自在下”,都是自然而然的,并非有远近亲疏而为之。在人中间,“时之所贤者”和“才不应世者”的分别也是自然而然的,所以,“时之所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便是理所当然。是“臣妾之材”便要安臣妾之任,性当“在庙堂之上”,便不要“拱默山林”。“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郭象还把“仁义”当作人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只要任性安分,便“仁迹行焉”。郭象把纲常名教归于人的自然本性,这样,“任自然”也就是“任名教”,倡名教也就是顺自然,名教与自然完全同一了。这种虚构的同一在当时为门阀地主维持其统治秩序提供了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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