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长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81页(1789字)
【生卒】:180—220
【介绍】:
东汉思想家。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金乡县)人。少时好学,博览群书,富于文辞。二十余岁即游学交友,人多异之。并州刺史高干招名士,善待仲氏,仲氏谓之曰:“君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高干自负不纳,仲氏遂去。后高干叛败,当地人士皆言仲氏论人之卓异。仲氏“性俶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当时有人称之为“狂生”。州郡每有命召,均称病不应。尚书令荀彧闻其名,举为尚书郎,后参承相曹操军事,于汉献帝逊位之年卒,年四十一。在人学思想上,仲氏的思想一反上代人物的看法,不从天道引出人道,而是以人道为主,天道为辅。他认为,注意陶冶情操,饮食起居,是长寿之方,如不幸而有疾,则求诸汤药之治;讲道德,求仁义,乃吉祥之术,不幸而有灾,则自责于己,自可免去。这是对人的吉凶祸福的人道式的说明,与天道了无关系。仲长统所着《昌言》早以散佚,今存于《后汉书·本传》三篇,即“理论”、“损益”和“法诫”;清人严可均《全后汉文》辑存二卷。
(1)人事为本,天道为末 仲长统从天下治乱的角度阐述了天道与人事的关系。仲氏认为,人主得天下与失天下自有其规律,但此规律并没有神秘色彩,而是产生于人之行为,故所谓应天命,得天分者,其实不过是人事的结果。易言之,人主之所以能建功立业,流名百世,只是倾尽人事而已,与天道并无关系。要王天下的君主,不必知天道。要说到用天之道,亦只是按季节而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而在安定天下的总体方面,对于吉凶祥瑞之类,是一无可取的。可见,所谓天道,即是大自然的规律性;吉凶祥瑞,亦不过是自然现象。所以仲氏又说:“所取于天道者,谓四时之宜也。所壹于人事者,谓治乱之实也。”他认为,知天道而无人道者,乃是巫医卜祝之属,下愚不齿之民。信天道而背人道者,乃是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其实,政善则天地将从我而正,休祥之兆将自然而然地应我而集,恶物亦必定因我而亡。政恶则与此相反,天地违我,祥兆远去,恶物并至。这就是“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缘由。仲氏又将天人关系分为三等。上等者,审我之善而不再依恃天道;中等者,怀疑我之末善,引天道以自劝;下愚者,不求诸已,而只求之于天道。仲长统的天人之论,不仅分开了天道与人道,而且在社会事务中将人事放在首位,这在汉代人学思想中是独树一帜的。
(2)一治一乱的历史观 仲长统从其“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天人论出发,阐述了历史发展的自身规律。他排除了“五德终始”与“三统”、“三正”的天命循环论和神学目的论,提出了一治一乱,乱长治短的历史观。他把历史的发展与王朝的兴衰分为“争夺”、“安定”、“乱世”三个阶段。在“争夺”阶段,天下未定,“战争竞起”,英雄豪杰往往打着应“天命”的旗号,“伪假天威”,相互“角智”、“角力”。结果,失败者“羁首系颈”,成为阶下囚,而胜利者则成为王天下的一代新君。但不论胜利者还是失败者,在争夺中无不伪造天命,假借天威,因此,所谓“天命”,无非是争夺天下的工具,事实上“天命”并不存在,胜负乃是角智与角力的结果。经过“争夺”阶段,“天下晏然,……贵有常家,尊在一人。当此之时,虽然下愚之才居之,犹能使恩同天地,威牟鬼神”。这是说,在政权稳固阶段,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于是统治者把一切功劳归于自己,形成唯我独贵、唯我独尊的一家一姓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掌权者即使是最低能的白痴,也会被认为是大救星,恩德犹如天地,威力等同鬼神。在仲长统看来,治世所出现的这种迷信崇拜亦非天意或鬼神之力,而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形势使然。历史再往下发展,又由治到乱,以致败亡。”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这种腐败政治下的官僚机器有如“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研生人之骨髓”,从而导至“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匹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这里,仲长统把王朝瓦解的原因同样归之于“人事”,即封建王朝的政治腐败,而非“天意”。仲长统对封建王朝的三段论,虽然仍未摆脱历史循环论,但其中心在于强调历史发展是由人为与形势使然,具有无神论倾向,对后世历史观的理论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