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德阴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40页(246字)

天人感应论的理论之一。认为阳气为德,阴气为刑,天道任德不任刑,因此王者也应任德不任刑。董仲舒说:“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当然,阳主岁功,阴也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此天意也”(《汉书·董仲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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