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30页(1142字)

【生卒】:772—842

【介绍】:

字梦得,洛阳人。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永贞改革”的骨干人物。改革失败后被贬为朗州司,连州刺史。晚年回到京师,任太子宾客,故又称刘宾客。着有《刘宾客集》,其中《天论》上、中、下三篇为其哲学代表作。

在自然观上,刘禹锡认为天是“有形之大者”,人是“动物之尤者”,都是“乘气而产,群分汇从”,万物统一于物质性的元气。元气充满宇宙,“若所谓无形者,非空乎?空者,形之希微者也。”(《天论》中)道家和玄学家所说的绝对虚空是不存在的,具体事物消失了,变成了“无形”的东西,不过是元气的“微小”状态而已。这个思想是对王充元气自然论的发挥,又是对张载元气本体论的启迪。在天人关系上,他提出了“天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着名观点。他看到自然与人各有所能,“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论》上)“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同上)人道与天道不同,“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同上)自然界的功能人固然不能代替,人的作用自然也不能代替。所以正确的天人关系除了“天人不相预”的一面,还有“交相胜而已,还相用而已。”(《天论》中)人可以战胜自然,利用自然,“用天之利,立人之极”,使自然满足自己的需要。他还进一步研究了人能够战胜自然的原因。一方面,自然界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间焉。”(《天论》中)人“以理揆之,万物一贯也。”(《天论》下)把握了事物之理便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使之为我所用。另一方面,人能够组成社会,“人能胜乎天者,法也。”(《天论》上)社会使人类具有战胜自然的力量。这些思想是对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深化与发挥。通过人能胜天的道理,他分析了有神论产生的思想根源。有神论是人不能胜天的结果。一种情况是在人不能把握自然运动规律的时候,“理昧故也”。例如在小河中行船,人能够控制船的快、慢、停、发,没有狂风巨浪,“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天论》中)。而在大海中,人无法完全控制船的运行,风云变幻莫测,“舟中之人未尝有言人者”(同上)。另一种情况是在社会发生动乱,法制遭到破坏的时候。“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乎天。”(《天论》上)他对有神论思想产生根源的分析虽未涉及阶级根源,也未分清社会与自然领域的区别,但他能从认识论和社会关系两个角度对宗教迷信思想产生的原因进行探索,在无神论思想发展史上是一大进步。

刘禹锡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无神论思想,是中国哲学史上汉唐时期唯物主义向宋明时期唯物主义发展的重要过渡环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