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穆勒,古斯塔夫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337页(1487字)

【生卒】:1838—1917

【介绍】:

德国经济学家、新历史学派的创始人。生于符腾堡的海尔布隆市一个官吏家庭。毕业于图宾根大学。1864年任哈莱大学教授,1872年转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1882年任柏林大学教授,至1912年退休。1884年被任命为普鲁士枢密院顾问,1887年被选为普鲁士学士院院士。1897年代表柏林大学担任普鲁士上院议员,1907年被封为贵族。1878年后主持《国家及社会科学研究》的编审,1881年创办《施穆勒年报》。主要着作有:《关于法和国民经济的根本问题》(1875年)、《重商主义及其历史意义,都市、领邦及国家的经济政策》(1884年)、《17-18世纪普鲁士的国制史、行政史及经济史研究》(1898年)、《一般国民经济学原理》(1900-1904年)、《国民经济、国民经济学和方法》(1911年)等。

1870年以后,德国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工人、农民和手工业者受到的剥削和压迫愈益加深,克思主义在欧洲工人阶级中广泛传播。为了稳定资本主义秩序,施穆勒在1873年创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公开反对科学社会主义,提倡社会改良。他在开幕词中宣称:“那些忽视工人的疾苦,对此置若罔闻的个人主义者,我等不与为伍。但那些企图破坏现在的经济制度,破坏资本家社会,代之以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我等也极力反对。我等希望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充实道义的观念,同时期望以君主的权力促进资本家与工人的协调。”他并公开接受德国曼彻斯特学派用来讽刺他们的“讲坛社会主义”这个称号。他反对工会,反对工人罢工,宣扬一种“合法的强权君主制”,赞同俾斯麦颁布的“反社会党人法”。

施穆勒排斥古典经济学的抽象的方法,主张建立历史的伦理主义的经济学体系。他把自己的方法称为“历史统计方法”,强调首先应该对个别经济历史进行调查研究。他认为史料即使不带有思想,仍有一种相对的价值,而思想如不根据史料,则将是一种“妄想”。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期间,他曾运用自己的方法对该市的历史和基尔特组织作了调查,并写了《13世纪斯特拉斯堡的繁荣》(1875年)和《斯特拉斯堡织布工匠行会》(1879年)。施穆勒还提出,国民经济学是介乎应用的自然科学和比它更重要的精神科学之间的科学。经济现象既属于自然的技术的关系,又属于伦理的心理的关系,经济结构不外是由经济法规和伦理所规定的生活秩序。他不但把生产、交换、分工、劳动、工资等经济范畴看作是经济技术范畴,而且把它们看作是伦理心理范畴。例如,他说劳动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自觉活动”、“一切美德的集中表现”,工资则取决于“习俗的稳定性”和“工人保持或发展某些生活的需求”。由于施穆勒所创始的新历史学派强调伦理道德和心理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所以它又被称为“历史伦理学派”。

施穆勒以社会集团为标准,将经济发展过程划分为6个阶段:种族或马尔克公社经济;村落经济;庄园经济;都市经济;领域经济;国民经济。他认为由15世纪到18世纪的经济阶段,相当于都市经济向国民经济过渡的阶段。这一阶段所采取的经济政策一般是重商主义,其目的在于建设近代民族国家。施穆勒的经济发展阶段论,继承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是为政策目的服务的。

施穆勒的经济学不过是对个别历史的记述和史料的汇集,是德国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相结合的统治阶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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