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西门学说释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10页(1002字)

圣西门主义者的代表作。1828-1829年出版。由圣西门主义者巴札尔、罗德里格、安凡丹等集体讨论写作,巴札尔在执笔、修改和定稿中起了主要作用。全书有序言和17讲。大体可分为:圣西门学说的必要性,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关于所有制、分配和银行的理论、教育和法律在未来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宗教等问题。

从1825年4月圣西门逝世至1830年七月革命,是圣西门主义的理论发展最重要的时期,这是法国资产阶级最后战胜封建势力、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开始成为主要矛盾的时期。本书不仅把圣西门的思想归纳为一个严整的体系,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出了一些新的结论,丰富和发展了圣西门主义。

本书发展了圣西门关于财产所有制是社会大厦基石的思想,指出:所有制是一般政治制度的基础。每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就是规定所有制形式和保护所有制手段的法律。它对财产下了如下的定义:“财产……是由不直接用于消费的现在使人有权取得利润的财富构成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资本”。这表明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它提出了废除继承权和私有制,建立国家所有制的理论,认为“当今限于家庭范围的继承权必然要转让给成为劳动者协作的国家”。它对银行的作用极为重视,认为:在未来社会中,银行将是经济组织的中坚,银行将担负起分配生产资料的职能,通过对地区、部门和企业的投资,实现生产资料在地区、部门、企业间的合理分配。通过对有才能的穷苦劳动者的贷款,实现生产资料的分配同个人才能相适应的原则。它发展了圣西门的分配理论,明确提出了“按能力定地位,按工效定报酬”的原则。这个原则包含着按劳分配的思想萌芽。它还承认,法律在未来社会中起一种辅助的作用,是对教育的一种补充,只有在道德教育有缺陷和不足时,法律干涉才是必要的。

但是《圣西门学说释义》也把圣西门主义进一步神秘化。它强调宗教是进行教育的最好形式,断言科学并未推翻宗教的两块基石:上帝和天命观。

本书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着作,起过积极的作用。恩格斯曾经指出:它和圣西门的着作一样,“闪耀出天才的光芒。”(《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5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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