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幸福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19页(722字)

19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约翰·格雷的代表作。1825年出版。

格雷是欧文主义者,后来蜕变为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1798年生于苏格兰,14岁时因家贫缀学,进商店当学徒,开始独立谋生。《人类幸福论》是他第一部也是最好的着作。在这部着作中,他认为,人的需要有两种:一种是物质需要,另一种是精神需要。在这两种自然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前,是无幸福可言的。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是物质需要得不到满足,就是精神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是不幸福的。他以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为武器,指出:每一种财富都来自人类的劳动。利息、地租、利润是对劳动的剥削。他把社会划分为三个集团:生产者、非生产者中的有益成员、非生产者中的无益成员。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者只能得到自己劳动产品的五分之一。他说:“国家的实际收入是由国民每年用劳动创造的财富数量构成的,这种收入被人用地租、房租、利息和利润的手段从生产者手中夺去了。”只要资本主义竞争制度存在着,那么这些地租、利息和利润必然会保存下来。这种竞争限制了人们的收入,从而限制了需求,因此限制了生产的发展。只有彻底改革这种商业制度,才能使人们得到重大的福利。

在《人类幸福论》中,已经暴露出格雷的小资产阶级倾向,例如:认为竞争是贫困的主要原因,号召首先改革商业秩序,特别关心保存个体生产和小私有制等。尽管如此,它仍不失为空想社会主义最卓越的文献之一。它的主要价值在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由于写得深入浅出,引人入胜,因而成为19世纪20-30年代英国工人最爱读的一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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