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19页(910字)
全名为《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或强权时代与公理时代》。19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约翰·弗朗西斯·布雷的主要着作。于英国工业革命完成之后,宪章运动进入第一次高潮之时的1839年出版。
布雷是欧文主义者,生于美国华盛顿一个英国移民的家庭,1822年回到英国,当过油漆工、印刷工和新闻记者。1837年11月布雷就劳动者遭受迫害及社会改革问题发表了三次讲演,在此基础上写成了这部着作。在这部着作中,布雷指出:整个宇宙的任何一处,都是永不止息地在变化着的。各个时代成立的种种政治和宗教制度无不屡次更改和屡次修正。但这些变更和改革,从未触及社会制度本身。其实,人类所受迫害的根源并不是政府形式,而是社会制度。目前的君主政体或共和政体,都不过是一棵人类罪恶大树的枝节。“任何社会的和政治的迫害都产生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产生于现仍存在的私有制度。”他认为,权利平等是社会的真正灵魂。但权利平等不能与劳动和财产的不平等并存。他依据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强调只有劳动能创造价值,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只能相等价值相交换。但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是以无换有,是赤裸裸的盗窃。不仅工资是工人自己创造的,而资本本身也积累起来的过去的工人劳动。这种不等价的交换是一切不平等产生的根源。要消灭不平等,就必须消灭私有制。为了消灭交换的不平等和私有制,他主张成立各种合股公司,这些公司通过租借、购买和发行银行券的办法,取得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通过公平交换市场和银行按照商品包含的劳动时间进行交换。在这种制度下,每个人必将得到他的劳动成果的全部。他说:“等量的劳动应该得到相等的报酬,这是合股运动的主要原则之一。”
马克思指出,这本书是一部“出色的着作”,他主张全部劳动产品归工人所有,当时具有反资本主义剥削的进步性质,但在经济理论上是错误的。他的基本定理——某甲的一个工时交换某乙的一个工时,会使这个新社会“把懒惰当作最大的幸福,将劳动看成必须全力摆脱的沉重负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