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美尔,格奥尔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70页(786字)

【生卒】:1858—1918

【介绍】: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1881年在柏林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885年被聘为柏林大学哲学讲师,1914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得到哲学教授职位,在该校讲授逻辑学、哲学史、形而上学、伦理学、宗教哲学、艺术哲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等课程。主要着作有:《论社会间的差异》、《伦理学导论》、《历史哲学》、《社会学:关于团体组织的研究》、《社会学的根本问题》。

齐美尔是形式社会学的创导者,他从康德哲学思想出发,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形式的科学。他认为社会不是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功能的表现,是一种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而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要从社会生活各种现象中分离出社会交互作用的各因素,弄清楚这些交互作用的纯粹形式。他认为社会中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社会的真正本质在于个人的相互作用。并因此比较重视对这些交往形式进行心理学的描述和分析,例如他相信从社会生活人们相互交往的不同领域中能分离出一些基本形式,如服从、权力、合作、竞争等等。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如同几何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关系一样。几何学只研究物体在空间的形式而不究其内容;社会学也是旨在为其他各门社会科学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仅“研究人类关系的形式、社会化及社会组织的形式”。

在《货币哲学》这篇论文中,齐美尔强调货币经济在社会活动中的特殊作用,把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看成是与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一致的。

齐美尔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出版的齐美尔全集共有十四卷。他的关于历史哲学、伦理、宗教和艺术的着作很有影响,其“小集团理论”、“斗争理论”也引起现在一些社会学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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