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91页(1681字)

【生卒】:前200—前168

【介绍】:

西汉初期政治家和思想家,洛阳人。22岁即被汉文帝征为博士,随即升为太中大夫,颇受重用,因遭排挤,贬为长沙王太傅。后被召回京师,任汉文帝少子梁怀王太傅。梁怀王坠死后,忧伤而亡,年仅33岁。着作经后人整理成《新书》十卷。

西汉文景时期,一般官僚都认为天下“已安已治”,而贾谊却“独以为未也”。他在“文景之治”的繁荣景象后面,看到西汉王朝内部所潜伏的社会危机,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因此,他向汉文帝“陈治安之策”,提出一套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主张,提出了“礼先刑后”、“德主刑辅”的政治法律思想。

贾谊从总结秦王朝灭亡的教训入手,指出“仁义不施”是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他认为,君主夺取天下和保守天下,其做法不应相同。夺取天下要“高诈力”,保守天下则应“贵顺权”。秦王朝为了夺取全国政权,“繁法严刑而天下震”,用武力征讨东方六国,这种政策在统一全国之前是合适的。但是,取得全国政权以后,“其道不易,其政不改”,不知“变化因时”,仍然以取天下之策治守天下之世,不尚“仁义”,“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罚,先诈力而后仁义”,以至“繁刑严律,吏治深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最后,终于因“百姓怨望而海内叛”,迅速灭亡。西汉王朝必须以此为鉴。

贾谊认为,“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对待诸侯王的分裂割据和匈奴的侵略等,必须使用“斤斧”,武力削除,武力抵抗;但是治理国家,则主要用“芒刃”,实行礼治。在他看来,礼是“固国家,定社稷,使君无失其民”的最重要的工具;“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祈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总之,在治理国家上,礼的作用远胜“权势法制”,因此治国必须“礼先法后”。

贾谊比较礼法的功效,指出:“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法和礼义道德相较,法不能不居次要地位。礼治的功效没有行法那样容易使人觉察,作用却比法大。从长治久安考虑,“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汤、武以仁义礼乐治天下,德被四夷,“累子孙数十世”;秦王怀法令遇百姓,“祸几及身,子孙诛绝”。一得一失,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适用刑罚上,贾谊从“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的思想出发,主张“黥劓之罪不及大夫”。在他看来,黥刑和劓刑是侮辱性刑罚,只能施之“小人”。大夫是君主近臣,“其离主上不远也”,黥劓不加大夫,乃是“尊君故也”。“廉耻礼节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大臣犯罪,君主只能废之、退之、灭之、赐之死,而不能“束缚之、系緤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交给狱吏詈骂榜笞。但是,贾谊虽然认为老百性是“小人”,“至愚”、“至贱”,又认为他们是“万世之本”,“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他们的举动,关系国家的安危存亡。因此,对老百姓“不可简”,“不可欺”,更不能与之为仇,“与民为敌者,民必胜之”。再三告诫汉文帝,对老百姓诛赏都必须谨慎,“与其杀不辜也,宁失于有罪也”,有疑罪,“附之去己”;有疑功,“附之与己”。疑罪不诛,“故不肖得改”;疑功行赏,“故愚民可劝”。“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仁信并行,赏罚分明,则民风自化,封建统治就能长治久安。

由于汉文帝时期,黄老思想在社会上仍占主导地位,所以,贾谊“礼先法后”,“德主刑辅”的思想,当时并未完全付诸实践。到汉武帝时期,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他的思想被董仲舒吸收,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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