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819页(1481字)

叶燮着。清代歌创作专着。共四卷,分内外二篇,各分上下两卷。《原诗》以探讨诗歌的“本原”为宗旨,论述了诗歌发展变化和诗歌创作、诗歌批评等重要理论问题,成为诗歌中极富理论价值的杰出之作,在我国诗歌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关于诗歌发展观,叶燮认为:(一)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诗也不例外。“古今世运气数,递变迁以相禅”,“无事无物不然,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二)这种发展变化的规律,是从低级向高级的运动。对于诗歌来说,就是从质朴到华丽的运动:“踵事增华,以渐而进,以至于极”。具体来说:“一增华于三百篇,再增华于汉,又增于魏,自后尽态极妍,争新竞异,千状万态,差别井然。”(三)诗歌的正风变风、正雅变雅,是指诗歌所反映的社会内容和诗人态度的不同而言。这种正变和时代的治乱相联结,所谓“变”诗的产生仅仅是反映了时代的乱,而不意味着其他。在这种情况下,诗系于时代。另一方面,诗本身的发展也有正变,这种变与时代的关系是时代系于诗:诗盛就是时代的诗盛,如汉魏和唐;诗衰也是时代的诗衰,如六朝。(四)变是诗歌保持兴盛的根本原因,“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如建安时代的诗,虽然“正矣盛矣,但相沿久而流于衰”,于是有六朝的变化。但六朝人的力量小,只能“小变而不能独开生面”。一直到唐代开元、天宝才出现大变,使诗歌达到至盛。这至盛是由至衰变化而来的。(五)诗歌的变化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必有所“因”(指继承),但“因”中又必须有“创”(指革新)。

《原诗》对于诗歌创作的本原也作了系统而深入的阐述。叶燮认为,从学习前人诗歌入手进行创作,这是人们通常的途径,但是真正可以流传的好诗却不是从这里产生的,“诗之基,其人之胸襟也。”并以杜甫的诗和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为例,说明高尚的襟怀对于写出不朽诗篇的重要意义。同时,叶燮还论述了诗歌创作中的诗法问题。他认为诗法有死法,有活法。而诗歌创作就所表现的客观对象来说,无非是理、事、情三个方面。“先揆乎其理,揆之于理而不谬,则理得;次征诸事,征之于事而不悖,则事得;终挈诸情,挈之于情而可通,则情得。”所谓法就是要“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此外没有离开这些而独自存在的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是“虚名”。而各种法又是从事、理、情三者中制定出来的,不是无根无据的,因此事、理、情也就包含在法之当中了。叶燮还论述了诗歌创作的主体的主观条件。他认为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即才、胆、识、力。四者以识为中心。他认为种种只知摹拟而不知独创的恶习都根源于无识。他进一步阐述说,无识而有胆,则为妄,为卤莽,为无知;无识而有才,就会是非淆乱,黑白颠倒,才反为累;无识而有力,则坚僻妄诞之辞,足以误人而惑世。

叶燮的《原诗》还评论了历代的文学评论专着以及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评论了《诗经》以来的诗歌创作,阐述了诗歌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并对“陈熟”和“生新”这一对矛盾对立物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他说“陈熟”与“生新”是“对诗”(即对立物)。就美恶来说,并不是只存在于对立物的一方之中,如人们都美生恶死、美香恶臭、美富贵恶贫贱,然而幽兰得粪而肥,臭以成美;海木生香则萎,香反为恶。富贵有时而可恶,贫贱有时而见善,都是可以转化的。诗歌也是这样,凡是抒写胸襟的,“熟”可以成“新”。反之不是发抒性情的,不论是抄袭前人的“熟”或是“搜寻险怪”的“新”,都是应该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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