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诂次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73页(207字)

指解释古代词义时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普通到专门的几个阶段。依照黄侃的说法:“求训诂之次序有三,一为求证据,二为求本字,三为求语根。”这一次序,与训诂学史的发展程序,也是吻合的。大致说来,经秦火之后,汉唐重在证据的寻求;汉唐之后,由于词义的区别渐趋严格,各有专属,少用通假,故清乾嘉之际对于古书本字的考定,成就颇大;到达近代,学者对语根的探索则给予较为密切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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