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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几个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中华书局《三国演义大辞典》第812页(963字)

学术论文。沈伯俊作。载《明清小说研究》1997年第2期。收入作者所着《三国演义新探》一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文章在作者整理出版多种《三国》版本,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的基础上,论述了四个问题:(一)《三国》中的“技术性错误”概况。综观各种《三国》版本,“技术性错误”可以分为五个大类:1.人物错误。包括人名错讹、人物字号错讹、人物身份错讹、人物关系错讹、人物彼此混淆五种情况。2.地理错误。包括政区概念错误、大小地名混淆、误用后代地名、古今地名混用、方位错乱、地名误植、地名混位、地名文字错讹八种类型。3.职官错误。主要指职官混称、随意杜撰、官爵文字错讹三种情况。4.历法错误。包括引用史书而错写日期、干支错误、杜撰历史上没有的日期三种情况。5.其他错误。主要指历史人物年龄误差、名物描写前后矛盾等情况。(二)“技术性错误”的由来。作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1.成书过程之误。作为“世代累积型”长篇小说,《三国》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技术性错误”产生于它的成书过程之中。2.作者本人之误。包括三种情况:(1)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如在有关荆州的描写中,罗贯中常常把荆州治所弄错,并常常把荆州辖区与荆州治所混为一谈,即属此类。(2)由于引述史书有误。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史书产生误解,另一种是抄错、抄漏史书中的某些字、词、句。(3)由于考虑不周或一时粗心而致误。3.传抄、刊刻之误。(三)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重要意义。针对一些疑虑,文章分别予以辨析。(四)重新校理的原则和方法。1.确立正确的校理原则:(1)明确工作的目标和范围。严格分清“艺术虚构”与“技术性错误”这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把校理重点集中于校正“技术性错误”上。(2)充分尊重作者的艺术构思。凡作者有意虚构之处,一律不作改动。(3)《三国》的不同版本应当分别校理,以便阅读和研究。2.采用科学的校理方法。文章认为,可以采用三种方法:(1)对原文错讹之处不作改动,而在书末列出正误对照表,系统地校正书中的“技术性错误”。(2)对原文错讹之处不作改动,而加脚注指出其错误所在,提出校正的意见。(3)直接改动有误的原文,并加脚注列出原文,说明其错误所在和改动的依据。这三种方法,本质上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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