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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43页(366字)

又称“筹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财政的来源之一。包括打土豪罚款和向城市富商派款,即用暴力手段对剥削者的财产实行剥夺,“取之于敌”,供应根据地和红军需要。第一次反“围剿”前夕,红军在占领吉安的45天时间里,共筹款13万元,缝制了数以万计的军衣、军被,另外还分兵两路打白区土豪,共筹款60万元,为第一次反“围剿”战争作了物质的准备。1932年上半年,由于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影响,中央一度停止红军筹款,只由地方部队和游击队坚持打土豪筹款,结果导致根据地财政紧张。1933年1月11日,红军总政治部适时颁发了《节省运动及加强筹款问题的训令》,恢复了主力红军筹款的任务。筹款还包括战争缴获。它不仅保障了红军和革命政权工作人员的供给,并且沉重地打击了豪绅地主,鼓舞了根据地军民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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