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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821页(406字)

1936年5月5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联合发表。通电指出:“中国人民抗日先锋军,本当集中全力消灭蒋氏拦阻抗日去路的部队,以达到对日直接作战之目的。但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一再考虑,认为国难当前,双方决战,不论胜负属谁,都是中国国防力量的损失,而为日本帝国主义所称快。”“因此,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了保存国防实力,以便利于迅速进行抗日战争,为了坚决履行我们每次向国人宣言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为了促进蒋介石氏及其部下爱国军人们的最后觉悟,故虽在山西取得了许多胜利,仍然将人民抗日先锋军撤回黄河西岸。以此行动向南京政府、全国海陆空军、全国人民表示诚意。”通电提出:“我们愿意在一个月内与所有一切进攻抗日红军的武装队伍,实行停战议和,以达到停战抗日的目的。”“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在陕甘晋停止内战,双方互派代表磋商抗日救亡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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