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第896页(420字)

明宣宗宣德三年—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28—1500)。字公甫,因居白沙里,世称“白沙先生”、“陈白沙”。广东新会人。受学于吴与弼。绝意科举,曾应召授翰林院检讨,旋归,再屡荐不起。其学主静,继承陆九渊“心即理也”之观点,认爲宇宙即一理的表现,理便是心:“学劳攘则无由见道,故观书博识,不如静坐”,几近于禅。善书。山居笔或不给,束茅代之。晚年多用“茅笔”作书,遂自创一格。万曆初从祀孔庙,追謚文恭。着有《白沙集》、《白沙敎解》。《明史》卷二百八十三有传。

集评 明游潜《梦蕉诗话》云:“陈徵士献章作诗脱略凡迹,其书法得之于心,随笔点画,自成一家。”明张翊《白沙先生行状》:“公甫能做古人数家字,束茅代笔,晚年专用,遂自成一家,时呼爲茅笔字,得其片纸,藏以爲家宝,交南人购之,每一幅易绢数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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