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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收购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6页(273字)

收购金银的规定。是中国人民银行金银管理业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中国人民银行收购金银的种类有金银条、块、锭;金银币;金银制品;金基、银基合金制品;金银边角余料。收购金银的范围包括矿产和冶炼副产金银;“三废”回收金银;企业清仓金银;出土无主金银;个人交售金银;执法部门缉私罚没的金银;单位交售的受赠金银及死当金银及其他应收购的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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