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9页(184字)
银行对企业在其同一账户记载和反映存款、贷款业务活动的账户。其基本做法是,银行根据企业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事前核定透支限额,企业可以在限额以内支取款项和办理结算,并可将销货收入等款项随时归还,不必事前逐笔申请贷款,逐笔归还。采用进货贷款、销售还款的商品流转贷款的办法。随着信贷办法的改进,“存贷合一账户”改为存、贷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