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460页(220字)
委托人以向第三个赠与财产为目的而设定的信托。是一种典型的他益信托。这种信托的基本方法是,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负责管理和运用,信托结束时将信托财产的收益或连同本金转移给委托人指定的受赠人或符合规定受赠条件的人。赠与分特定赠与和不特定赠与,前者委托人指定具体的受赠人;后者委托人只规定受赠人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受赠人在签约时是不确定的,如赠与某项公益事业,赠与孤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