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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倖合同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81页(209字)

认为保险合同是射倖合同的一种。射倖一词,与侥律同意,通常被解释为希望获得非分或意外的利益之意。但对于保险合同,却指保险的赔付义务仅于不可预料的事故发生时才产生。赌博原有射律因素,但保险合同之所以不能与赌博相提并论,原因在于,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非被保险人本人时一般要经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所以不会因不可预料的事故所致损害而获得非分或意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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