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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2页(317字)

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有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合同是普通民事合同,而非经济合同,适用民事法规进行调整。人身保险合同不仅要求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的主要事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而且要求投保人实际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才能成立。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考虑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收入水平如何,不问被保险人实际上有无损失以及损失金额是多少,只是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被投保人和受益人往往不是同一人,投保人经常为第三者——受益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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