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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人寿保险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8页(263字)

人寿保险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起源于古代的互助团体,参加互相团体的成员,既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又是保险人。互助团体所需给付支出,由全体成员分摊;互助团体的盈余,也归全体成员所有。这种互助团体的组织形式延续下来,经过发展演变,成为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相互公司没有股东,也不发行股票,在公司正式营业一段时间后偿还垫款。在人寿保险相互公司中,被保险人称为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日常业务活动由经理组织指挥;公司的利润大部分以保单分红的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少部分留做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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