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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圜法条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67页(228字)

清末由美国人精琪拟订的关于中国币制改革的建议。光绪三十年(1904年)初,由美国政府任命J.W.精琪等三人为国际汇兑调查委员,来华调查中国币制。精琪等人拟订《中国新圜(圜今作元)法条议》和《中国新圜法案诠解》,建议中国实行金汇兑本位,银币与金按32∶1的比例在国内流通。推行这一制度需要借外债,因此须“指定一财源作抵”。此外,还议定管理币制的司泉官由洋员担任。该条议公布后受到中国朝野上下广泛的批评和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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