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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强迫储蓄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42页(1757字)

亦译作强制储蓄理论。关于信用膨胀条件下消费与储蓄行为的一种理论。1930年,奥地利经济学家F·哈耶克在《物价与生产》一书中,把强迫储蓄现象同庞巴维克的迂回生产理论相结合,创立了强迫储蓄理论,并把它用于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所谓迂回生产是指先用原始的生产资料生产出中间产品,然后再由中间产品生产出消费品的间接性生产。哈耶克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是迂回生产。迂回生产由原始生产资料的投入,中间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品的生产等阶段组成。中间产品是指介于原始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两者之间的生产资料。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中间产品的生产阶段与消费品的生产阶段的相互比例关系叫生产结构。经济发展与经济波动的实质是生产结构的变更。经济发展为生产阶段的增多,经济波动为生产阶段的伸缩变化,经济危机为生产阶段的骤然减少,而生产阶段的变化又起因于储蓄来源性质。

F·哈耶克把储蓄按性质分为自愿储蓄和强迫储蓄。所谓自愿储蓄是指人们自愿节约,将所获收入中的未消费部分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行为。哈耶克认为,如果自愿储蓄行为未发生以前,经济是处于均衡状态,即以货币计算的消费品与中间产品的协调比例关系是1∶2。在这个比例下中间产品是四个生产阶段,消费品是一个生产阶段。当自愿储蓄发生后,消费者自愿减少消费需求使总的消费需求下降。从全社会看,此时的货币数量并没有增加,只是货币流向发生了变化。流向生产中间产品的生产资料的货币增加了,流向消费品的货币减少了。结果消费品与中间产品比例从1∶2变成1∶3,这个1∶3的比例关系能使经济自动建立均衡。另一方面,流向中间产品的大量货币,还会导致中间产品的生产阶段由四个增加为六个。整个经济因中间产品的生产阶段增加了两个而得到发展。同时,由于自愿储蓄是人们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自愿地作出牺牲的结果,当生产规模扩大后,人们收入增加部分不会再投向消费品,这样已经建立的消费品与中间产品的1∶3比例关系具有稳定性,不会因人们增加消费品需求使这个新的1∶3的比例重新回复到自愿储蓄未发生之前的原有1∶2的比例上去。可见这时自愿储蓄的作用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信用膨胀的条件下,生产规模扩大的资金不是来源于自愿储蓄,而是来源于银行提供的信用产生的强迫储蓄,情况就不同了。在银行信用增加后,大量的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必然会造成物资供应紧张,引起物价上涨,这时消费者支付与过去同样的货币,所得到的消费品的数量却减少了。这种强迫性的节约,为中间产品的增加提供了可能性,使生产结构的变化正好与自愿储蓄情况一样:消费品与中间产品的比例从1∶2变为1∶3;中间产品的生产阶段从四个变为六个。唯一明显的区别是此时以货币表示的各个生产阶段的价值与自愿储蓄时的价值相比,增长1/3。不过,这个新建的消费品与中间产品的1∶3的比例会因消费需求的增加而发生变化,恢复到强迫储蓄未发生之前原有比例1∶2上去。与此同时,中间产品生产阶段也会由六个恢复为原有的四个。这是因为中间产品生产规模或生产阶段扩大所需的生产资料,是靠缩减人们的现行消费获得的。这种消费的牺牲,不是人们自愿的行为。遭受这种牺牲的一般消费者本身,并不想减少消费,而是由于他们用货币收入所取得的货物减少了。毫无疑问,当生产规模扩大后,人们货币收入增加了,他们会上把消费增长到他们平常的比例,从而使生产阶段突然减少,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强迫储蓄作用的结果不是经济增长而是经济危机。

J·凯恩斯认为,哈耶克的理论建立在充分就业前提下,由于充分就业并非经济的常态,因而该结论仅适用于特殊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因为用银行信用或货币数量改变的大小,根本不能区分强迫储蓄与非强迫储蓄。由于无法确定一个衡量储蓄多寡的标准,所以哈耶克的强迫储蓄理论只能是一个空泛的概念,无实质内容。如果以充分就业状态下的储蓄量为标准,则可以定义为:当实际储蓄量大于长期均衡条件下充分就业时的储蓄量,则有强迫储蓄。那么,按此标准,强迫储蓄的过度,将非常稀少,而强迫的储蓄不足,倒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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