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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塞尔购买力平价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10页(726字)

两国物价或货币的购买力是影响汇率变动的决定因素的理论。这一学说在19世纪就已经出现,后来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于1922年出版的《1914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理论》一书中作了系统说明。认为一国需要外国货币是因为可以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反之,外国需要本国货币是因为可以购买本国商品和劳务。因此,以本国货币购买力交换外国货币购买力,两种货币的交换比率或汇率,是由两国货币在其本国所具有的购买力之比确定的。此说有两种形式,即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前者系说明在某一时点上汇率的决定,后者系说明汇率的变动。举例来说,同一质量的钢材,在美国的价格为每吨100美元,而在日本是22000日元,那么在这一时点上,美元与日元的均衡汇率,则应是1美元等于220日元,即()。设以R代表均衡汇率,PA代表本国物价指数,PB代表外国的物价指数,而两种指数的范围和加权法均相同的话,则均衡汇率便是两种物价指数的比率,即,这就是绝对购买力平价的公式。相对购买力平价则是:假定美国钢材价格在一年内上涨了50%,而日本钢材价格仅上涨30%,那么美元对日元的均衡汇率将从每1美元对220日元下跌至每1美元等于191日元,即()。假设R′代表新均衡汇率或高期均衡汇率,R代表旧均衡汇率或基期均衡汇率,PA代表基期的本国物价指数,PAt代表高期的外国物价指数,PB0代表外国基期的物价指数,PBt代表高期的外国物价指数,则相对购买力平价公式是。“购买力平价说”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而实行纸币流通制的情况下提出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把一国货币的对内价值与对外价值联系起来,亦指出稳定汇率必须稳定国内物价,抑制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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