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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子本钱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37页(560字)

中国宋代人们对纸币(交子等)发行准备问题的认识。宋人吕惠卿(公元1032~1111年)曾在其《日录》中于宋神宗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八月十三日记述了宋神宗与其臣僚们议论交子之事的看法:“上日:‘交子自以钱对,盐钞自以盐对,两者自不相妨。’石曰:‘怎得许多做本?’上曰:‘但出纳令民间信之,自不消本。’佥日:始初须要本,俟信后然后常得行。’余曰:‘自可依西川法。今民间自纳钱请交子,即是会子;自家有钱,便得会子,动无钱,谁肯将钱来取会子?’”(《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五)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宋政府上层决策者对行用纸币须蓄本钱有共识,但在本钱数额应是多少这点上却存在部分准备与全额准备的分歧。值得注意的是,宋神宗等认为等到交子取信于民时即可使交子无本而行。就在神宗朝,负责陕西财政事务的皮公弼曾说“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纸,飞钱致远,然不积本钱,亦不得以空文行”(同前书卷二五九)。稽考史实,此观点在宋代具有普遍性,且是宋政府行用纸币时的一项重要原则。南宋时,宋高宗与大臣谈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钱买之,方得无弊”(《宋史·食货志》)。后来的孝宗也曾说:“楮币在处可行,但须得本钱称提乃可”(《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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