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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本位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49页(645字)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朱执信(公元1885~1920年)与廖仲恺(公元1877~1925年)以商品货物作为纸币保证的主张。朱执信针对当时纸币贬值、物价腾贵的情况,设想出一套以商品作为保证的纸币流通制度。他主张以若干生活必需品为基础,先试用米、棉布、丝、茶、盐、油、煤、糖八种生活必需品作为兑换品,以后有必要时可以增加其他种类的商品作为发行不兑换纸币的保证。对这些保证商品,无需全部由国家专利经营,只要政府规定一定的收买和卖出价格,商家可以与国家站在竞争地位,但他们只能要求正当价值,不能过多过少(《朱执信集·米本位说之批评》)。他认为用上述或更多的日用必需品作为保证,既可以保证国家的准备货源,又可以保持商品量和货币量的季节性均衡,防止物价波动。

廖仲恺主张建立货物本位钱币制度,即以多种货物作为钱币的本位,而以纸币代表流通。其主要内容是:①以金、银、铜、铁、煤、米、麦等商品为“钱币之本位”,但“实际上不用为交易媒介,只用为准备,而以同价格的钱币流通于市场”。②市场流通钱币,禁用银币,停止发行银行券,政府岁入概收纸币。③在国家行政机关设立钱币部,专门管理纸币,与财政部分离,以免财政原因动摇纸币根本。钱币部可分为制币、生产、供给及销毁四个局,各局业务分明,不得侵越。由于实行货物本位制,纸币发行没有定额,货物入而纸币出,流通的纸币与准备的货物同额(《廖仲恺集》,“钱币革命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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