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地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20页(404字)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私有者凭借对土地的私有权的垄断所取得的地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由于农业技术装备落后于工业部门,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所以在剩余价值率相同条件下,等量资本在农业部门中可以比工业部门中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使得工业资本不能自由的转移到农业部门中来,因此,农业部门不参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农产品不按生产价格而按价值出售。这样农产品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就产生了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就形成了绝对地租,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绝对地租形成见下表:

由上表可见: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绝对地租的来源;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是形成绝对地租的根本原因;而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有机构成,则是形成绝对地租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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