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产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80页(534字)

林业生产计划,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个林业生产的全面安排。包括造林计划、苗木生产计划、幼林和成林抚育计划、采伐计划、利用计划等。造林计划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各地的自然经济条件,规定分树种的造林面积和造林方式,规定分年度的直播或移栽的树木种类、面积和株数。对需要移栽的树木,还要编制相应的苗木生产计划,规定各种树种和品种的育苗面积、播种量、栽植株数和育成株数。抚育计划分别规定幼林、次生林、成林的抚育面积和次数。采伐计划规定采伐的树木种类、数量和规格。利用计划包括木材和林产品交售计划和计划外的产品加工利用计划等。

林业生产计划按时间长短,分别编制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作业计划。长期计划的主要内容有:林种、树种的规划,植树造林的规模,生产能力的增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劳动生产率、林地利用率、森林覆盖率、木材生长量、木材蓄积量、木材成本等)。重大的基建项目和技术措施也要列入规划。年度计划是林业生产在当年的实施计划,内容有当年的生产财务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力计划、技术措施计划、成本计划、产品交售计划等。作业计划是年度计划任务的执行计划,应按项目分别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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