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46页(379字)

【生卒】:1021—1086

【介绍】:

北宋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字介甫,小字獾郎,晚号半山老人。

少有威名。庆历二年(1042)进士

除签书淮南判官。

调知鄞县,兴修水利,贷谷予民,出息还官。

历知常州。嘉祐三年(1058),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入为度支判官,上万言书论培养人才、变更弊法。

迁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以母丧去职。

神宗时,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熙宁二年(1069),除参知政事、同领制置三司条例司。

次年,拜相。推行新法(参见“王安石变法”)。

支持王韶收复河湟。七年,因保守势力围攻,罢相,出知江宁府。次年,复相。九年,出判江宁府,居半山园。

元丰三年(1080),改封荆国公。为文精妙,词清新,自成一体,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精于经术,与子雱及吕惠卿合着《三经新义》。书法亦清劲峭拔。

着作今传《王文公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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