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防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2页(221字)

古代官府印信之一。

多用于临时性职差,明代总督、巡抚、镇守、公差等用关防而不用印。清除督、抚、钦差沿用关防外,各级文武佐贰如各省守、巡道,各府同知、通判,各州州同、州判、副将、参将以及办理财经、工程之业务机关,如刑部赃罚库、工部料估所等均用关防。

关防由礼部铸发,长方形,大于条记。

总督、巡抚的关防用银质,长三寸二分,阔二寸,其他关防用铜质,大小不等,长度在二寸六至三寸之间,阔度为一寸九或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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